交强险实施后,车祸是如何进行赔付的?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交强险实施后车祸的赔付情况。 首先是赔付前提。当被保险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交强险才会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事故只涉及到本车人员受伤或者本车自身的财产损失,交强险是不负责赔偿的。 接着是赔付限额。根据相关规定,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截至2020年9月19日调整后,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然后是赔付流程。一般来说,发生车祸后,被保险人需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接到通知后,会对事故进行勘查和定损。之后,被保险人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财产损失清单等。保险公司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在符合赔付条件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限额进行赔付。通常,赔偿会直接支付给受害人,如果受害人已经从被保险人处获得赔偿,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 最后是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