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有外遇了法官会怎么判?

我和女方结婚几年了,最近发现她有外遇。现在闹到要上法庭离婚,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官一般会怎么判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呢?心里特别没底,希望有人能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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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涉及女方有外遇的离婚案件中,法官的判决通常会围绕几个关键方面展开。 首先是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女方有外遇的情况属于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如果男方以此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并且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女方的外遇行为对夫妻感情造成了严重伤害,调解无效后,法官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是财产分割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女方有外遇属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法官通常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男方)的权益,可能会适当多分给男方一些财产,以此来体现对过错行为的一种惩戒和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再者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虽然女方有外遇,但这并不直接决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多种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首要目标来做出判决。如果男方能证明自己更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比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那么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会相对较大。 此外,如果男方能够证明女方的外遇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还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会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经济能力等因素由法官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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