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法定扶养人是怎样规定的?
我想了解下在民法典里,法定扶养人是怎么一回事。我家里有些亲属关系涉及到扶养的问题,不太清楚到底谁是法定的扶养人,也不知道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在法律领域,扶养是指一定亲属之间在经济上相互供养和生活上相互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而法定扶养人就是依据法律规定,对特定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扶养人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在父母子女关系方面,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表明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扶养人,需要为子女提供生活所需、教育资源等;而当父母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则成为父母的法定扶养人,要给予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 其次,在夫妻关系中,《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夫妻双方互为法定扶养人,在一方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况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帮助和支持。 此外,对于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也确定了在特定情形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法定扶养关系。 最后,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所规定的内容。综上所述,民法典从不同的亲属关系角度,全面规定了法定扶养人的范围和义务,以保障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助和社会关系的稳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