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对假离婚是怎么判的?

我和配偶为了买二套房办了假离婚,签了离婚协议。现在配偶不认账,不想复婚。我想知道这种假离婚在法律上会怎么判,我签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能通过法律让我们的婚姻恢复吗?
展开 view-more
  • #假离婚判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其实并没有“假离婚”这个明确的概念。所谓的“假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本来没有真正离婚的意愿,但出于购房、逃避债务等特定目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获得离婚判决。 从婚姻登记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一旦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就从法律上正式解除了,不管当初是不是所谓的“假离婚”,这个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果都是存在的。也就是说,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因为你们是“假离婚”就否定离婚登记的效力。 如果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一旦生效,婚姻关系同样解除。而且,生效的判决具有既判力,通常情况下很难被推翻。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离婚协议就是有效的。即便你们是“假离婚”,一般也不能轻易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受欺诈方、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主张存在欺诈、胁迫情形,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所以,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想要恢复婚姻关系,就只能双方重新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而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直接让婚姻恢复到离婚前的状态。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