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
我跟人起了冲突,动手把对方打伤了,现在很担心会有法律后果。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故意伤害这种行为是怎么处理的,会不会被判刑,赔偿方面又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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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指的是故意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在法律上,对于故意伤害的处理会根据伤害的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首先,如果伤害情节比较轻微,没有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么通常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而当故意伤害导致他人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时,就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除了可能面临的刑事或行政处罚外,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的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赔偿的具体数额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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