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的预约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预约离婚程序通常涉及以下几个主要步骤。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这里所说的预约离婚一般指的是协议离婚的预约。 协议离婚预约的方式有多种。目前很多地区支持线上预约,比如通过当地民政部门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者政务APP等渠道进行预约。你可以在这些平台上找到专门的婚姻登记预约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预约日期和时间等内容。部分地区也保留了线下预约的方式,你可以直接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向工作人员提出预约离婚的申请,并填写相应的表格。 当成功完成预约后,就进入到申请环节。在预约的日期,夫妻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作出明确约定。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将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出具《离婚登记申请不予受理回执单》。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整个过程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该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