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在实务中是如何认定的?


在法律领域,正当防卫是一个重要概念,它赋予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进行自我保护的权利。简单来说,正当防卫就是当我们遇到别人正在对我们实施不法侵害时,我们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实务中认定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是存在不法侵害,这是正当防卫的前提。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的侵害行为,比如故意的人身攻击、抢劫等。如果对方的行为是合法的,比如警察依法执行公务,那就不能进行所谓的“防卫”。 其次,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也就是说,侵害行为已经开始且尚未结束。如果在侵害行为还没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后再采取行动,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例如,对方只是口头威胁但还没动手,或者已经停止攻击,此时再去攻击对方,就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再者,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这意味着我们只能对实施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人动手。比如,甲攻击乙,乙不能为了躲避甲的攻击而将丙拉过来挡在自己身前。 最后,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必要限度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防卫行为应该与不法侵害的强度、手段等相适应。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需要的程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例如,对方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用刀将对方刺伤,这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证据等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所以,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