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案处理后,多久之后就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案处理是指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涉嫌共同犯罪或者与该案件有牵连关系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于法律有特殊规定或者存在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与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处理,而从案件中分离出来处理的情形。其追诉时效期限与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相同,具体要依据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来确定,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以下是不同情况的具体分析: 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不再追诉。例如,某犯罪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那么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经过五年,若期间没有特殊情况,就不再对其进行追诉。 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比如,某种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八年有期徒刑,那么在犯罪行为发生十年后,若无特殊情形,就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 当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而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例如,公安机关已经对某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但该嫌疑人逃匿,无论过了多久,一旦被发现,都可以继续追诉。 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比如,被害人在追诉期内多次向公安机关控告犯罪行为,但公安机关未予立案,这种情况下即使过了追诉期限,也依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 此外,刑事诉讼时效还可能存在中断的情形: 一方面,行为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应当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从头开始计算。例如,犯罪嫌疑人在追诉期内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那么前罪的追诉时效就会中断,重新计算。 另一方面,如果刑事犯罪是属于连续的犯罪或者是持续的犯罪,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犯罪行为结束后开始计算。比如,某些经济犯罪是持续进行的,那么追诉时效就从最后一次相关犯罪行为结束后才开始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