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赔偿多久会失效呢?
我和前妻签了离婚协议,协议里她要给我一笔赔偿款,但到现在都没给。我想知道从协议签订开始,这笔赔偿多久就不能再追讨了,是不是过了一定时间就失效了呀,我该在什么时间内去主张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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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离婚协议赔偿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时效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这个期间过去后,义务人就可以拒绝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赔偿事宜,一方没有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另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起,三年之内要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的权利。 举个例子,如果离婚协议里规定对方要在协议签订后的一个月内支付赔偿款,一个月后对方没给,这时候你就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了,那么从这个月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不过,诉讼时效也存在中止、中断的情况。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你在诉讼时效内跟对方催要过赔偿款,这就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开始计算三年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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