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返回检察院的案子多久能结案?
我有个案子之前到了法院,结果又被返回检察院了。我现在特别着急知道这个案子到底得多久才能结案,我心里好有个底,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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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法院返回检察院的案子多久能结案之前,我们先明确法院将案子返回检察院通常是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这种情况属于补充侦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当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再次将案件移送法院后,法院的审理期限是有规定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我们来梳理一下整个流程的时间。首先补充侦查每次是一个月,最多两次,也就是最多两个月的补充侦查时间。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之后到了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两个月宣判,最迟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还能延长。 举个例子,如果案件补充侦查两次共两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半月,法院审理两个月,那总共就是五个半月左右。但实际情况中,如果遇到案件复杂等特殊情形,比如涉及到可能判处死刑、附带民事诉讼等,时间会相应延长。所以,法院返回检察院的案子结案时间要综合补充侦查时间、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和法院审理时间来确定,而且每个案件情况不同,最终结案时间也会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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