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多久?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到现在交警都还没给我事故认定书。我不太清楚这个认定的时间得多久,想知道法律上对于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范围?
展开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的期限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规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里的“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也就是说,从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开始进行勘查、收集证据等工作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要完成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比如,周一发生事故,交警当天开始现场调查,那么正常情况下,下周五之前就应该出具事故认定书。 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因为逃逸案件需要先找到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在确定相关责任人后,再按照规定的十日时间来制作认定书。比如,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逃逸,一周后警方查获了肇事车辆和驾驶人,那么从查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要出具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情况,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是为了确定事故的一些关键因素,比如车辆的技术状况、车速、碰撞痕迹等。检验、鉴定所需的时间比较长,并且要以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最终确定的日期为准,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交警要出具事故认定书。例如,检验、鉴定结果在某个周三确定下来,那么下周二之前要完成事故认定书的制作。 此外,如果案件复杂,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事故认定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并且需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