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部门受理行政裁决申请的通知期限是多久?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和拆迁方在补偿等问题上谈不拢,我们打算申请行政裁决。但不知道房屋拆迁部门在受理行政裁决申请后,多久会通知相关方,这个时间规定是怎样的呢,心里没底,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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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行政裁决是解决拆迁纠纷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于房屋拆迁部门受理行政裁决申请的通知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八条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该规程第十条进一步明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裁决受理通知书;自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告知被申请人可以在10日内提交答辩书。 简单来说,房屋拆迁部门在收到行政裁决申请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了,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受理情况,同时也要在5个工作日内把申请书副本送给被申请人,并且告诉被申请人有10天时间可以提交答辩书。 这个通知期限的规定是为了保障拆迁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处理,让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都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保障。对于申请人来说,能及时知道自己的申请是否被受理;对于被申请人来说,也能有足够的时间准备答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明确这个通知期限,对于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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