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要多久?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不太清楚这个冷静期具体要多久。我担心时间太长会有变数,也怕时间太短不能好好考虑。想了解一下法律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时长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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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离婚登记材料保存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离婚冷静期本身的时长是三十日。但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到最终能拿到离婚证,整个期限可能长达六十日,因为在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日的领证期。如果在这六十日内任何一个阶段出现问题,比如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者在领证期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离婚证,都可能导致离婚登记程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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