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是多久
我家这边最近听说要征地,有了征收土地预公告。我不太清楚这个预公告得持续多久,想知道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是几天还是几个月呢?我想了解下具体期限,心里好有个底,看看后续该怎么应对征地相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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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被征地相关人员有足够时间知晓征收事宜,了解征收范围、目的等关键信息 ,同时也让他们有时间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进行参与。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这也体现了预公告对规范征地前期秩序的重要作用。 另外,征地公告期限为45天。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相关概念: 征收土地预公告: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符合条件时,对即将开展的土地征收事宜提前告知相关人员,包含征收范围、目的等内容的一种公告。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是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查明的工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的工作,且需要被征地相关利害关系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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