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我想了解一下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期。我朋友之前可能涉及到一起寻衅滋事事件,但事情过去有段时间了。我不太清楚现在还算不算在追诉期内,所以想问问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期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依据什么来确定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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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寻衅滋事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追诉期,也叫追诉时效,它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追究了。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期,要根据该罪可能判处的最高刑来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了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所以,如果寻衅滋事罪可能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期就是五年;如果可能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期则是十年。比如,某人实施了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按照法律可能判处的刑罚在五年以下,那么从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过了五年,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司法机关就不能再对其进行追诉了。但要是有人多次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追诉期就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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