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案件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我涉及了一起行政案件,物品被相关部门扣押了。我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他们能扣押我的东西多久。我就想了解下,在行政案件里,对于扣押物品的期限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什么时候能把东西还给我?
展开 view-more
  • #行政案件
  • #扣押期限
  • #行政强制
  • #财物扣押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行政案件中,扣押是行政机关常用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它指的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的暂时性控制行为。 关于行政案件扣押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其他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某些特定行政案件的扣押期限有不同规定,要按照那些规定来执行。 此外,该条法律还规定,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如果涉及到这些鉴定,实际扣押时间可能会比三十日或六十日要长,不过鉴定时间是不计算在扣押期限内的。 当扣押期限届满时,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并返还财物。如果行政机关违反上述规定,超期扣押,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