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遭遇了医疗损害,现在才考虑去索赔。但不太清楚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有没有时间限制,怕去起诉的时候因为时间问题不被受理。想了解一下,这个案件的诉讼时效到底是怎么规定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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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如果超过了这个规定的时间去法院起诉,对方一旦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权利人很可能就会失去胜诉的机会。 对于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因为医疗行为受到损害,并且知道是哪个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造成的损害时开始计算三年时间。 这里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有明确界定的。“知道”比较好理解,就是患者明确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损害。而“应当知道”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是指基于一般人的知识和经验水平,在当时的情况下应该知道权利受到了损害。比如,患者做完手术后出现了明显的、与手术相关的不良后果,按照常理应该去进一步检查并能发现是医疗问题导致的,就可以认定为“应当知道”。 不过,《民法典》同时也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是一个最长的保护期限,即便患者一直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从损害实际发生那天开始算,超过二十年再去起诉,法院一般就不会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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