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自己撞人多久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我开车的时候感觉好像撞到人了,但当时没停车查看就走了。现在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又不敢确定到底有没有撞到。我想知道从可能撞人的时间算起,过多久如果没被追究,我就不用再担心这件事了,在法律上是不是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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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怀疑自己撞人后并非过了一段时间就一定没事,这涉及到法律责任的追诉时效问题。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或者侵权行为的有效期限。 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如果因为撞人导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受害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你撞人且自身权益受损后,三年内都可以向你主张民事赔偿责任。比如要求你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车辆修理费等。 其次,就刑事责任而言,如果撞人行为构成犯罪,不同罪名有不同的追诉时效。以交通肇事罪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和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如果交通肇事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但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一旦司法机关介入,即便过了原本的追诉时效,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怀疑自己撞人后,不能简单地认为过了某个时间就没事了。建议你及时去相关部门说明情况,配合调查,避免后续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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