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多久能判离?


起诉离婚多久能判离,这是许多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结束婚姻关系的人关心的问题。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需要从不同的情况来分析。 首先,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起诉离婚后多久一定会判离。法院判离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从诉讼程序的时间来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根据该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不过,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而原告又想继续离婚的话,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可能性通常会增大,但也不是绝对的,还是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此外,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复杂问题,可能会进行多次庭审和调查,这也会导致整个诉讼时间延长。所以,起诉离婚多久能判离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