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多久能取得产权证?
我家的安置房已经交付了一段时间,但是产权证一直没办下来。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安置房一般要多久才能取得产权证呢?有没有相关的时间限制或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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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关于安置房多久能取得产权证,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一般来说,在5年之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其法律依据来源于各地政府针对此类安置房的相关政策规定,目的是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保障动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这类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通常在符合办理产权登记条件后的90日内,开发商应协助业主办理房产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此外,实际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还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等。如果超出了合理的时间还未取得产权证,业主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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