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一共修订了几次?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截至2025年2月,1982年宪法历经了5次修订。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各次修订情况: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次修订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删去不得出租土地的规定,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其背景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私营经济发展迅速,为适应经济发展需求做出此修订。 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写入了宪法;将县级人大代表的任期由三年改成了五年。当时我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社会经济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些修订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邓小平理论载入宪法;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确立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因为当时我国在理论和经济体制等方面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载入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一系列重要条文写入宪法;将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任期统一定为5年;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的规定。此次修订是为了适应国家在新世纪的发展需求。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等。这是为了使宪法更好地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适应新时代国家发展的要求。这些修订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每一次修订都是为了使宪法更好地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