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是几天?
我朋友被刑事拘留了,我很担心他。我想知道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会持续多久呢?是不是有个固定的期限,还是要根据不同的案子来定?我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这样心里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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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七日,那么这种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七日。 这里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并不是最终的处罚。如果经过侦查,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所以,被刑事拘留的人最终是否会被判刑,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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