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必须要提前几天通知呢


辞退员工提前通知的天数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在非过失性辞退的情况下,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通俗来讲,就是员工身体或能力等方面出现状况,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且符合这些情形时,单位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给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才能解除合同。 其次,如果是过失性辞退,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简单说就是员工自身存在严重过错,单位可以直接辞退。 另外,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相关概念: 非过失性辞退:就是员工没有犯错,但因为身体、能力或外部客观情况等原因,单位要辞退员工。 过失性辞退:指员工存在过错,比如违反公司规定、工作严重失误等,单位因此辞退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