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能有几个?


在法律上,监护人的数量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多个,具体数量要根据不同的监护类型来确定。 首先来看法定监护。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父母是其当然的法定监护人。正常情况下,父母双方共同担任监护人,这就是两个监护人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里并没有限制上述人员不能同时成为监护人,在实际中,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都有监护能力且愿意共同监护,是可以多个成为监护人的。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确定也是类似情况。《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同样,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共同成为监护人。 再说说指定监护。当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同样可能指定多个符合条件的人共同担任监护人。 此外,协议监护中,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各方达成一致,也可以由多个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共同成为监护人。 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监护人的数量是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灵活确定的,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多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