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享有选举权?
我想参加选举投票,但不太清楚自己符不符合条件。不知道在法律上,有哪些情况是不享有选举权的呢?我担心自己可能因为某些原因不能参与选举,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展开


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它保障公民能够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不过,在我国,并不是所有公民都享有选举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这里面提到的年龄条件很好理解,就是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因为在这个年龄,公民在生理和心理上相对成熟,能够对政治事务有一定的理解和判断能力,从而更好地行使选举权。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刑罚附加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一般来说,因实施严重犯罪行为,比如危害国家安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等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后会被剥夺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该公民就不享有选举权了。所以,总结来看,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和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