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享有选举权的情况有哪些?

我想参加村里的选举,听说有些人没有选举权。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我担心自己也可能在不能参加选举的范围内,所以想问问不享有选举权的情况到底有哪些呢?
展开 view-more
  • #选举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民可能不享有选举权。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是因为十八周岁是一个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相对成熟的年龄,能够对政治事务有一定的理解和判断能力。比如一个十五岁的中学生,由于年龄未达到,就不具备选举权。 其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当公民因犯罪被法院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时,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内,就丧失了选举权。例如,某人因严重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那么在这三年期间,他就不能行使选举权。 最后,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由于精神状态的原因,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意志和行使选举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享有选举权,只是在发病期间暂时不能行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