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中国公民哪些情况属于不享有选举权?

我想了解下,在中国,作为公民,到底在哪些具体情况下是不享有选举权的呢?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也不知道有没有相关明确规定,所以想问问,希望能有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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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选举权限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权利,但并不是所有中国公民都能享有这项权利。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享有选举权的情况。 首先,未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不享有选举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是因为十八周岁是一个人在生理和心理上相对成熟的年龄界限,一般认为到这个年龄,公民才具备独立的政治判断能力和责任能力。 其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刑罚附加刑,当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因素,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时,其选举权也会被一并剥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比如,因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故意杀人等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内,就不享有选举权。 此外,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这里的精神病患者是指那些由于精神疾病导致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志、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人。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失去选举权,当他们病情好转,能够正常行使权利时,依然可以重新享有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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