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子可以续封多少次?
我有个执行案子,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现在快到查封期限了,我想申请续封,但不知道能续封多少次。担心续封次数有限制,影响我的权益实现。想问下法律上对于执行案子续封次数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执行案子中,关于续封次数,法律并没有明确的次数限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查封和续封的概念。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而续封则是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时,为了延续查封的效力而采取的措施。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这意味着只要每次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办理续封手续,并且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继续进行查封。 从实际操作和法律规定的精神来看,只要执行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且查封的财产对案件执行有必要,同时每次续封都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办理,就可以多次续封。不过,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确保查封和续封行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果发现存在滥用续封权利等不合理情况,法院可能会不予准许续封申请。所以,执行案子续封次数没有绝对的限制,但要遵循法定程序和符合案件实际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