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加班费能追几年?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好几年,一直有加班情况,但公司没给加班费。现在我想追讨,不知道能追讨过去几年的加班费,也不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这个时间限制的,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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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加班费的追溯期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追讨加班费是没有时间限制的。这是因为只要你还在这个单位工作,你就有权利要求单位支付你应得的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在你在职期间,不管是几年前的加班费,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加班了,单位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你。 其次,当劳动关系终止时,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如果劳动关系已经终止,你需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追讨加班费,否则可能会面临仲裁不受理或者败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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