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买药报销是如何报销的?


医保卡买药报销,主要涉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面分别介绍其报销机制。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通常会有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参保人自己和单位缴纳后划入的,平时在定点药店买药时,可以直接用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药费。只要个人账户里有足够的余额,买药时就能实时结算,就像用自己的钱包付钱一样方便。当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就需要参保人用现金等其他方式支付剩余费用。 而统筹账户的使用,一般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可以。比如,在一些地区,如果参保人患有特定的慢性病,经过申请和认定后,在定点药店购买治疗该慢性病的药品,费用超过一定的起付标准后,就可以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从统筹账户中报销。起付标准就是说,费用要达到这个数额以上,统筹账户才开始报销。报销比例则根据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可能是50% - 90%不等。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个人账户,或者个人账户的功能较弱。参保人在定点药店买药时,可能无法像职工医保那样直接用个人账户支付。不过,部分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报销政策,在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买药,费用可以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同样需要达到起付标准,然后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关于哪些药品可以报销,这是由国家和地方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来规定的。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这类药品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使用乙类药品时,需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剩余部分再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不在药品目录里的药品,通常是不能报销的。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这为医保卡买药报销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各地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报销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