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鉴定是怎样进行的?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操作可能有问题,导致我的病情没有好转反而加重了。我怀疑这可能是医疗事故,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去鉴定。想了解一下医疗事故鉴定的具体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鉴定结果的效力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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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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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医疗事故鉴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患者而言,它是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关键依据,能为患者主张合理的赔偿提供有力支持。对于医疗机构来说,鉴定结果有助于其明确自身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在我国,医疗事故鉴定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对鉴定的提起、鉴定机构的选择、鉴定的程序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另一种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是医学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医疗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患者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是其身份证明以及与医疗事故争议相关的病历资料等。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是受理,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然后是专家鉴定组的组成,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专家鉴定组组成人数应为3人以上单数。最后是鉴定,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 鉴定结果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如果鉴定结果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对患者进行赔偿等。同时,鉴定结果也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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