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承认没货可发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网店买了件衣服,商家后来跟我说没货发不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应该怎么给我赔偿,是退款就行,还是有额外的赔偿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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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商家承认没货可发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从民事法律关系角度来看,你和商家之间达成的交易构成了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你下单购买商品,商家接受订单,合同即成立。商家没货可发的行为属于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商家没货可发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已不太可能,那么通常需要采取退款并赔偿损失的方式。 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有虚假宣传,故意隐瞒无货的情况,诱使你下单购买,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双方在交易时有约定违约金,商家违约没货可发时,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此外,你因商家没货可发而遭受的其他合理损失,比如为购买该商品额外支出的费用、耽误使用商品造成的间接损失等,也可以要求商家进行赔偿,但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这些损失的存在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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