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人不严重应该赔偿多少钱?


在摩托车撞人且伤势不严重的情况下,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赔偿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和赔偿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疗费是指受害者因治疗受伤部位而产生的费用,这需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来确定。比如伤者去医院看伤,做检查、买药、接受治疗等花的钱都属于医疗费。 护理费是指在伤者需要护理的情况下产生的费用。如果伤者只是轻微擦伤,一般可能不需要专门护理,但如果医生建议需要家人或请护工照顾,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费通常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来确定。 交通费是指伤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比如伤者去医院看病打车的费用等。 营养费是为了促进伤者身体恢复,补充营养所产生的费用。一般根据伤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在伤势不严重的情况下,营养费可能相对较少。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如果伤者没有住院,这项费用一般就不存在。如果住院了,通常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误工费是指伤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需要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伤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伤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为伤势不严重,可能不会涉及伤残赔偿等其他项目。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上述各项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来确定。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决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