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后赔偿多少才合适呢?
之前做了医疗损害鉴定,现在涉及赔偿问题。不太清楚按照规定到底赔偿多少是合理合适的。自己因为医疗损害身体受了伤,影响了工作和生活,想知道能获得哪些赔偿,又该怎么计算赔偿金额,希望能有个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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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后赔偿金额的确定是比较复杂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字,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是损害程度方面。这包括身体损伤类型、严重程度以及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等。比如身体损伤若导致残疾,那赔偿会比一般的损伤要高很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其次,医疗过错程度很关键。如果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大,那赔偿金额相对就会高;反之过错小,赔偿可能相应减少。例如医生严重违反诊疗规范导致患者损害,这种情况下过错就较大。 再者,医疗费用的支出是直接要考虑的。这里的医疗费按照医疗损害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还有因就医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合理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 另外,患者因医疗事故遭受的精神损害也需赔偿。医疗损害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通常根据医疗过错程度、医疗事故等级、患者的痛苦程度和精神损害后果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等来确定。一般来说,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严重的可能达到十万元以上。具体数额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审判经验进行裁量。 总之,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内容。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鉴定结论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以公平合理地弥补患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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