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能赔偿多少钱?


误诊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当发生误诊并造成患者损害时,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一般赔偿项目包括以下这些: 医疗费:这是指因误诊导致患者额外支出的医疗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患者因误诊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如果患者因误诊需要他人护理,就会产生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残疾赔偿金:若误诊导致患者残疾,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误诊给患者带来精神痛苦的,患者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来确定。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可按照协商结果赔偿;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