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哪些方式催缴物业费?
我住在一个小区里,最近物业因为我没按时交物业费,老是给我脸色看,还隐隐有威胁我的感觉。我就想知道,法律上明确规定物业不能用哪些方式来催缴物业费呀,想心里有个底,免得被他们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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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有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在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要是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就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防止物业服务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逼迫业主缴费。因为水、电、热、燃气等涉及到业主的基本生活需求,如果物业服务人随意停止供应,会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比如说,有的物业在业主欠费后,直接停掉业主家的水电,导致业主生活陷入困境,这种做法就是违法的。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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