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的幅度范围是多大?
我家里有人在服刑,听说符合条件可以减刑。但我不知道减刑的幅度到底有多大,是可以减很多年,还是只能减一点点。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这样心里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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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关于减刑的幅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有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例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那么经过减刑后,他实际服刑的时间不能少于5年。 如果是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这意味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即便有减刑情节,至少也要服刑13年。 对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之后如果再进行减刑,也需要遵循相应的幅度限制。 此外,对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法律规定应当减刑。重大立功表现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等情形。在减刑幅度上,重大立功的减刑力度通常会更大一些。总之,减刑幅度是根据原判刑罚种类、服刑表现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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