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单位能赔偿多少工资?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想了解下单位在工伤期间应该赔偿我多少工资。我不太清楚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式,也不知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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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期间,单位赔偿工资的情况需要分不同阶段来看。首先,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这个阶段,单位要按照你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每月按时给你发放工资。比如你受伤前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月就应该给你发5000元。如果评定了伤残等级后,工资赔偿就会按照伤残待遇来执行了。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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