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房子离婚时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其中涉及到我父母赠与的一套房子。当时父母没说这房子只给我一个人,现在就不知道这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判,是归我个人还是夫妻共同分割呢?我想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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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父母赠与房子在离婚时如何判决的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婚前父母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例如,小明的父母在小明结婚前为他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明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明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其配偶无权分割。 其次,若是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子。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该房子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比如,小张和小李婚后,小张的父母买了一套房子,明确表示是给小张一个人的,并办理了相关的赠与公证,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小李不能要求分割。 此外,房子的产权登记情况也是很重要的判断依据。如果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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