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罪名是怎么判的?
我不小心用了别人的专利技术,现在对方说要告我专利侵权。我特别害怕会被判刑,想知道如果真的构成专利侵权罪名,法院一般是怎么判的,依据是啥,有没有从轻处罚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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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罪名的判定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咱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专利侵权。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权。当侵权行为达到一定程度,触犯刑法时,就会涉及专利侵权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假冒他人专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等。 而“情节严重”一般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等情形。 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专利权人损失等情节,法院在判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是累犯等,可能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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