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全责公安如何立案?


医疗事故全责的情况下,公安立案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以及在什么情况下公安会介入。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医疗事故达到这种严重程度时,公安就会介入立案处理。 对于立案的流程,一般来说,当事人要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病历、诊断证明等能证明医疗事故存在及严重程度的证据。这些材料是公安机关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的重要依据。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判断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以及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如果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会出具立案通知书。立案之后,公安机关会展开侦查工作,收集相关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等。他们会全面、客观地调查医疗事故的真相,以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以及该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而如果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决定不予立案,会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如果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总之,在医疗事故全责的情况下,公安立案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严格的流程。当事人要及时报案并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了解自己在立案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