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局对盗窃物品的扣押应当如何处理?

我遇到了盗窃的事儿,公安局把被盗物品扣押了。我就想知道,公安局对于这些盗窃物品,到底会按照什么样的流程和方式去处理呢?这些东西以后还能不能回到我手里呀?心里实在没底,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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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品扣押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安局对盗窃物品进行扣押后的处理,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关于扣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也就是说,公安局在扣押盗窃物品时,必须有证据证明该物品与盗窃案件有关。如果是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是不能随意扣押的。并且,对于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其次,对于扣押物品的保管。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的物品,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这是为了保证物品的完整性和原始状态,以便在后续的案件处理中作为证据使用。因为这些物品可能是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关键,所以必须严格保管。 再者,关于物品的处理结果。如果经查明扣押的物品确实是被盗物品,并且能够确认其所有权人,那么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当及时返还给被害人。这是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例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就明确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权属明确无争议,并且涉嫌犯罪事实已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估价后及时返还,并在案卷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如果扣押的物品是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比如一些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可能会依法进行变卖等处理。另外,如果物品是赃款赃物,并且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退赔责任的,这些物品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用于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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