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对于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偷窃的人会如何处理?
我被派出所怀疑偷窃,但他们并没有直接证据能证明是我干的。现在我心里很慌,不知道派出所接下来会怎么对我,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派出所一般会采取什么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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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直接证据是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比如监控视频清楚拍到某人实施偷窃行为。当派出所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某人偷窃时,会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来处理。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所以,派出所不会仅仅因为怀疑就认定某人实施了偷窃行为。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派出所会进一步展开调查。他们可能会收集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比如,在案发现场发现了嫌疑人的脚印、毛发等物证,或者有证人证明嫌疑人在案发时间出现在现场附近等。通过对这些间接证据的收集和分析,来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偷窃行为。 同时,派出所也会对嫌疑人进行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在询问过程中,嫌疑人有权利为自己辩解,如实陈述事情的经过。 如果经过一系列调查后,仍然无法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嫌疑人实施了偷窃行为,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就不能对嫌疑人进行定罪处罚。如果是治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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