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股东分红,股东该如何处理?


当公司不给股东分红时,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和方式来处理: 首先,股东要明确分红的基本前提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之后才可以进行利润分配。也就是说,公司有盈利且在完成法定的扣除和留存后,才具备分红的基础。 若公司有盈利却不分红,股东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以此了解公司的盈利状况和不分红的原因。股东可以通过正式的书面函件或者参加股东会等方式,向公司提出分红的要求,并询问不分红的理由。这一步骤有助于股东和公司之间建立沟通渠道,避免直接采取法律行动可能带来的紧张关系。 如果沟通后公司仍然拒绝分红,股东可以查看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的具体规定。若公司章程对分红有明确的约定,而公司违反了该约定,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向公司主张权利。比如,公司章程规定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分红,而公司未执行,股东可依据章程要求公司履行义务。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却不分红,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最后,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公司的财务报表证明公司有盈利、公司章程关于分红的规定等,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