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时一审法院应如何审理?
我的案子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了,现在到一审法院这里。我不太清楚一审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开展审理工作,是会重新走一遍所有流程,还是有什么特殊的审理方式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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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回重审是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或裁定,认为存在错误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程序。 当一审法院收到发回重审的案件后,需要另行组成合议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并且,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来参与该案件审理的审判人员不能再参与重审。 在审理过程方面,一审法院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这意味着要重新对案件的证据进行质证、认证。比如对于新提出的证据或者之前有争议的证据,都要重新进行审查判断。要重新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保障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就像庭审中,当事人可以再次详细说明事情经过、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 在适用法律上,一审法院也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裁判。对于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要准确适用相应的法律条文。如果之前的判决存在法律适用错误,重审时就要进行纠正。而且,在审理期限上,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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