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车给公司使用该如何做账?
我是公司的会计,老板把他自己的车给公司用了。我现在不知道在账务上该怎么处理,是算租赁还是其他情况呢?费用怎么入账?发票又该怎么处理?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正确的做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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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老板的车给公司使用的账务问题时,通常有两种常见的方式,分别是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和直接将车辆过户给公司,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方式的账务处理方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如果是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即老板将车辆租给公司使用,公司需要向老板支付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支付的租金可以作为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具体的账务处理为,支付租金时,借记“管理费用 - 租赁费”,贷记“银行存款”。同时,老板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给公司,以证明租金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要是将车辆过户给公司,车辆的所有权就从老板转移到了公司,车辆成为公司的固定资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 - 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应按照车辆的公允价值入账,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如果是老板以车辆作为投资)或者“银行存款”(如果是公司购买老板的车辆)。后续,公司还需要按照规定对车辆计提折旧,折旧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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