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销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我公司最近开展了代销业务,但是在会计处理方面拿不准。不知道该怎么入账,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时间点也不清楚。想了解下代销业务在会计上到底该怎么处理,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和流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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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销会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业活动中,代销业务是一种常见的销售模式。代销业务指的是委托方将商品委托给受托方,由受托方代为销售的业务。对于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不同的代销方式进行区分。 首先是视同买断方式的代销业务。在这种方式下,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合同或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就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当企业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时,就可以确认收入。比如,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协议价为100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80万元。乙公司可以自行定价销售,且无论是否销售出去,都要按协议价支付给甲公司货款。那么甲公司在发出商品时,就应确认100万元的收入,同时结转80万元的成本。 另一种是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业务。这种方式下,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而受托方则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其中就包括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在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业务中,委托方只有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才能确切知道商品的销售情况和经济利益的流入情况。例如,丙公司委托丁公司代销商品,规定售价为每件100元,丁公司按销售数量的10%收取手续费。丁公司销售了100件商品,向丙公司开具了代销清单。此时,丙公司应确认10000元的收入,而丁公司应确认1000元的手续费收入。 对于受托方来说,在视同买断方式下,收到代销商品时,要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销售商品时,按实际售价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收到代销商品时同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贷记“受托代销商品款”;销售商品时,不确认销售收入,而是将代销商品款与委托方结算,同时确认手续费收入。 总之,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需要依据具体的代销方式,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规定进行,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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