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收到拆迁补偿该怎么入账?
单位在面临拆迁时收到了补偿款,却不知道该如何规范入账。比如在实际操作中,不确定这笔款项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以及后续如果用于购置新资产等情况又该怎么处理。想了解清楚具体的入账流程和相关税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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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收到拆迁补偿款的入账方式,需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及当地具体政策法规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从会计层面来看,一般将其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若补偿款用于重置固定资产等,先在“专项应付款”中归集,待资产完成购置或重建后,相应金额转入“资本公积”。按照财企(2005)123号文的规定,搬迁补偿款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企业应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分录如下: 1. 企业收到政府的搬迁补偿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 2. 固定资产处置时:借:固定资产清理,借: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3. 固定资产清理时: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 4. 同时做如下分录:借:专项应付款,贷:递延收益。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科目金额相等,实现抵消。 在税务方面,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应将拆迁补偿款扣除相应资产重置价值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若补偿款有结余,也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也有观点认为企业拆迁补偿款入账时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形成的拆(搬)迁费用、重置资产费用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余额计入到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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