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退回的个税手续费该如何做账?
我公司收到了税务局退回的个税手续费,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之前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不清楚在会计科目上要怎么记录,是算收入还是冲减费用呢?希望能了解具体的做账方法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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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税务局退回的个税手续费的账务时,需要依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进行操作。首先,我们要明白个税手续费返还,是指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这部分手续费,从性质上来说,属于企业的一项其他收益。 在会计核算方面,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也就是说,企业收到手续费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收益”“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里之所以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是因为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应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如果企业将这部分手续费用于奖励给办税人员,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账务处理上,支付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然后再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 总的来说,正确处理个税手续费的账务,不仅要遵循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表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还要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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