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所得税入账错误的金额如何调回?


当发现以前年度所得税入账错误需要调回金额时,这涉及到会计调整和税务处理等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步骤和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相关的会计概念。对于以前年度的账务调整,一般会用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个会计科目。它主要用于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简单来说,就是当我们发现以前年度的账务有错误,需要调整时,就通过这个科目来进行过渡。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接下来我们说说具体的操作流程。如果是多计了以前年度所得税费用,那么账务调整分录如下:第一步,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一步的意思是,把多交的所得税从应交税费中冲减出来,同时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金额。第二步,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这一步是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金额结转到未分配利润中,因为这部分多计的费用实际上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如果是少计了以前年度所得税费用,账务调整分录则相反。第一步,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这是补计少交的所得税费用。第二步,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是将补计的费用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到未分配利润中,减少企业的利润。 在税务处理方面,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所以在调回错误金额后,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调整。





